一、一般要求
第1条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熟悉本岗位胶带输送机的工作原理、构造、性能、技术特征、零部件的名称和作用,电动机、控制设备的性能和有关的电气基础知识,了解一些常见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第3条 熟悉本岗位设备的开、停车程序和操作方法,与有关岗位的联系信号,以及检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第4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5条、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有关劳动保护用品。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带式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或栏杆。在机下过人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保护板。如果输送机长度超过30m,必须设置人行过桥。
第7条 带式输送机长度超过50m时,各重点工作地点,必须设置中间“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线开关。“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线开关的设置位置,一般应在走廊人行道一侧。
第8条 倾斜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防偏、止逆和过载、防滑停机保护装置。
第9条 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清扫器。输送机运转过程中,禁止清理或更换托辊,禁止清理机架和滚筒上的存煤,禁止站在机架上铲煤、扫水、触摸输送带。机架较高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防护遮板。清理托辊、机头、机尾滚筒时,必须执行停电挂牌制度。
第10条 禁止任何人在带式输送机输送带上站、行、坐、卧、横跨。禁止使用带式输送机搬运工具或其他物件。
第11条 禁止向滚筒撒煤、砂子、垫草袋等杂物。禁止带式输送机超负荷强行启动。禁止在运行中使用刮滚筒积煤的方法进行调偏。
三、工作前的准备
第12条 按“选煤厂机电设备检查通则”要求对设备进行一般性检查外,还需作以下检查:
①了解煤仓装载情况,并检查各翻板、闸门应灵活、好用。
②入料、排料溜槽应通畅,无损坏变形。
③各处挡煤皮子(挡板)、卸料器、清扫器应齐全、牢固良好,无过度磨损现象。
④各托辊、挡辊、压辊等应齐全、完好。
⑤各滚筒周围不应堆煤,或其它物品妨碍运行。
⑥胶带上不应有负荷,胶带输送机应保持空载启动。
⑦轴承、减速箱及各磨擦部位的润滑应良好。
四、正常操作的规定
第13条 当听到集控开车信号时,将转换开关到至集控位置,在启动开关附近监视皮带启动情况,当发现异常情况时按急停按钮,当恢复正常后,需及时将转换开关打至集控位置。
第14条 如就地开车时,需接到开车信号,确认检查无误,待下一工序设备运行以后,方可开车;开车后应在胶带输送机运行几周,无异常现象时才能给料。
第15条 检查胶带有无跑偏或磨边现象,发现后要注意观察分析原因,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第16条 注意观察胶带上的物料分布情况,有无偏斜等给料不均现象,要及时进行调整。
第17条 胶带输送机运转时,禁止清理机头、机尾滚筒及其附近的积煤。
第18条 运转过程中禁止清理胶带输送机各传动部件及胶带下机道地面上的浮煤、积尘及油垢,必要时停机处理。
五、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第19条 发现卸煤溜槽堵塞,铁器、杂物等卡住胶带时要及时停车处理。
第20条 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车处理:胶带接头开胶拉断或撕裂;胶带跑偏严重,有刮坏、撕裂的危险。
第21条 运行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拉紧急拉线开关。
第22条 运行过程中,当发现下道工序停机时,必须立即停机,待查明原因处理完毕启动正常后,再开机。
第23条 入仓皮带司机应经常测量仓存情况,并及时汇报,以便协调指挥生产。
六、操作后的工作
第24条 就地开车时,接到停车信号后,待设备上无物料时,方可按下停车按钮进行停车。
第25条 集控开车时,由调度集中控制停车。
第26条 交接班前应将工作区域卫生清理干净,各类物品码放整齐。
第27条 应在现场进行交接班,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清本班皮带机的运转状况、出现的故障及存在的问题,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交接。